
幼儿园是孩子的启蒙园地,幼儿园的老师也肩负重任既要教导孩子又要保护孩子的安全,近日在幼儿园内,3岁半的小颖(化名)眼眉受伤。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安贞东里幼儿园向小颖赔礼道歉,并赔偿小颖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097元。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3岁半女童眼眉受伤幼儿园怎么担责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8岁女童在课间玩耍时,不慎被同学用注射器针头刺伤眼睛导致伤残,这样的情况学校要负责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女童校内被同学针头刺眼致残学校需要担责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事件经过】2024年3月,原告刘某在学校内的小

紧急避险是指在紧急的情况下,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采取紧急的措施减少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紧急避免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救女童被撞反担责是不是属于紧急避险?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法律越健全,存在的法律漏洞越多,不法分子就越有机会侵犯他人权益。未成年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权益被侵犯这块尤其严重。对于最近发生的女童怀孕事件再次证明了这一点,可,发生这种事件,责任在谁呢,此种责任又该由谁担呢?接下来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如果幼儿园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幼儿园承担责任,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关于孩子在幼儿园受伤,谁该担责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