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维护:1、安全保障权。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2、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等等。
《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1、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2、投诉、调解;3、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4、提起诉讼。
消费者享有九大权利:(1)安全保障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求教获知权;(7)依法结社权;(8)维护尊严权;(9)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商品和服务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用于生产消费过程中,有的是用于生活消费过程中。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消费的商品和服务是指用于生活消费的那部分商品和服务。
人身、财产安全权。《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等权益。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 消费者权益。
法律规定的是赔偿消费者三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免费查看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8篇)
免费查看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方案
免费查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10篇)
免费查看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6篇)
免费查看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精选文档
免费查看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