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徐州建工合同纠纷实务观察:一审被判违约不利,王晓龙律师二审抗辩翻盘
解析
一、案件复杂背景,双方争议重重
上诉方公司与被告公司的这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核心聚焦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认定及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上。一审判决后,双方均对结果不满并提起上诉。在一审中,法院直接以“定额工期”衡量是否存在逾期竣工,这种做法引发了极大争议。而且,一审法院对于逾期竣工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损失等关键问题并未查明,导致双方当事人都认为自身权益未得到公正对待,这也使得案件的走向充满了不确定性,被告公司面临着因工期违约认定而承担巨额违约金的风险。
二、王晓龙律师介入,精准梳理争议焦点
王晓龙律师接手被告公司的上诉委托后,立即展开了全面而细致的工作。他仔细查阅了一审的全部案卷,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分析与梳理。在这个过程中,他准确地归纳出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他发现一审法院以“定额工期”作为判断逾期竣工的依据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且对于逾期竣工相关的事实认定存在重大缺失。围绕这些问题,王晓龙律师开始为二审辩护做精心准备。
三、多维度辩护观点,凸显专业实力
工期认定依据有误
王晓龙律师指出,定额工期只是一个参考标准,不能简单地作为判断实际工程是否逾期竣工的依据。每个建设工程都有其独特性,合同工期是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的,更能反映该工程的真实进度要求。一审法院直接以定额工期来衡量,忽视了合同的约定以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属于认定错误。
关键事实查明缺失
律师强调,一审法院对于逾期竣工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损失等关键问题没有进行深入查明。逾期竣工时间的确定需要结合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如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而对于是否存在损失,也需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一审法院在未充分审查这些事实的情况下作出判决,显然缺乏事实依据。
举证责任分配不公
在逾期竣工损失的举证责任方面,王晓龙律师认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进行分配。上诉方公司作为主张损失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然而,一审法院在这方面的处理存在不公,加重了被告公司的负担。
四、二审积极推进,终获理想结果
在二审过程中,王晓龙律师将精心准备的辩护观点清晰、有力地呈现给法庭。他通过详细的案例分析和严谨的法律论证,让法庭充分认识到一审判决存在的问题。在质证环节,他对上诉方公司提供的证据进行了有力反驳,进一步强化了自己的观点。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王晓龙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判决事实不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这一结果为被告公司在重审中争取了全面翻盘的机会,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案件价值升华,彰显法律意义
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为被告公司挽回了可能面临的巨大经济损失,更体现了法律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公正与严谨。在建设工程领域,工期和费用的认定往往涉及大量专业知识和复杂的法律问题。王晓龙律师的成功辩护,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有助于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的秩序,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于建设工程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了积极力量。
六、王晓龙律师简介
王晓龙律师是江苏建协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兼具郑州大学土木工程专业背景与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执业前拥有十二年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实战经验,是国内少有的“工程+法律”复合型专业人士律师。他深耕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在工程款追索、工期与质量纠纷、司法鉴定质证及程序抗辩等核心领域均取得卓越成就。他秉持“以工程视角洞悉案件真相,以法律专业捍卫客户权益”的理念,致力于为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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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龙律师
江苏建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徐州执业4年
擅长:
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亮点:
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徐州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季某演出合同纠纷”等1个合同纠纷案例。
律师简介
王晓龙律师,执业于江苏建协律师事务所,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工程师、造价员等工程类注册证件,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建系统、国内TOP20房地产工程部负责人等重要职位,十二年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专业背景,丰富建工类实务经验,并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能熟练的将专业实务经验与法律法规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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