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马律师接手了一起二审案件,委托人因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期间身处国外无法应诉,
法院缺席审理后判决委托人支付租金30000元及高额违约金。委托人不服一审败诉结果,在二审阶段找到了马剑鸿律师。
案件开始,马律师深知时间紧迫,且二审改判难度巨大,但他没有丝毫退缩。他迅速全面阅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发现一审认定
债权转让已送达、租金未支付等关键事实存在错误。原来,委托人已按原出租人指示足额支付租金,不存在欠付情形,且债权转让并未依法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接下来,马律师开始了艰难的证据收集和整理工作。他四处奔波,收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出入境记录、微信实名认证查询结果等关键新证据。这些证据就像一颗颗子弹,为二审的反击做好了充分准备。
在二审庭审中,马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辩论技巧,将这些新证据一一呈现,充分证明委托人一审缺席有正当理由、已实际付清租金、债权转让通知未有效送达等核心事实。他的每一句话都切中要害,让对方当事人和法官都为之信服。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
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你借给朋友一笔钱,朋友把这个债权转给了别人,但没告诉你,那这个转让对你来说就不算数,你还是只需要把钱还给原来的朋友。
在本案中,该规则支撑了委托人的抗辩,因为债权转让未依法有效通知委托人,所以对委托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人在接到有效通知前向原债权人履行付款义务,属于合法履约,不应承担重复付款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马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一审错误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委托人无需支付任何租金及违约金,实现了二审彻底逆转胜诉。这一结果不仅让委托人喜出望外,也展现了马剑鸿律师处理复杂民商事案件的专业水准。
就在同年,马律师还处理了一起合伙挂靠施工的投资款纠纷案件。委托人张伟元与被告成聪合伙,挂靠
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
公司资质,承接
佛山市
顺德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工程款结算至80%时,委托人可取回自身投资款。
2023年4月,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投资明细,委托人已投资187万余元,扣除回款后未返还投资款为1480754元。然而,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工程款已支付至80%后,被告成聪却以“合伙未清算、数据不真实”为由,拒不按约定返还投资款。
马剑鸿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他深知证据是打赢这场
官司的关键,于是第一时间固定《合作协议》、投资明细、工程验收资料、工程款支付记录等关键证据。在庭审中,马律师精准主张双方结算条件已成就,他指出投资明细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工程款达到协议约定的返还节点,投资人就有权要求返还投资款。而被告以“未清算、数据不实”恶意拖延,却没有提供任何相反证据,这种抗辩是站不住脚的。
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马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抗辩无证据支持,判决被告成聪向委托人全额返还投资款1480754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委托人实现了全额胜诉。这一案件再次体现了马剑鸿律师在民商事领域的能力,他擅长梳理甄别复杂证据、提炼核心争议,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力的法律支持。
马剑鸿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学功底、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复杂的案件中总能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赢得公正和权益。无论是二审逆转还是全额追回投资款,他都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如果您在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货款追偿、
合同纠纷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到
广东省
东莞市莞
城区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6-7楼,找马剑鸿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