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宝音律所的“刑事先锋”
杨超律师是吉林宝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该所刑事辩护团队的负责人。吉林宝音律师事务所在法律界以专业、严谨、负责的形象受到认可,拥有不少优秀的法律人才。杨超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尤其在涉税刑事犯罪辩护方面有一定的造诣。
杨律师为人诚恳、细心、乐观且稳重,对待每个案件都认真负责。在职业道德方面,她严格要求自己,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这样的个人特质,让她在律所中表现出色,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曾获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二)代理亿元大案,精准剖析破迷局
有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多名行为人通过一系列手段,在无实际仓储和真实货物流转的情况下,向十余家下游公司虚开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价税总额超16亿元,这是一起数额较大的重大涉税刑事案件。我方当事人因曾担任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参与了部分开票及资料对接工作而被追诉,公诉机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其提起公诉,当事人面临着有期徒刑刑罚。
杨超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就接受了委托。接受委托后,她立刻调取了全案卷宗,开始细致地阅卷。上千份的发票流水、资金往来记录、讯问笔录及同案被告人供述,她逐笔核对。如同侦探一般,在复杂的线索中,她梳理出当事人在整个团伙犯罪中的实际参与程度。最终锁定了当事人仅受主犯安排从事辅助性事务、未掌控公司核心运营、未主导发票开具与上下游对接的关键事实,为从犯认定提供了证据支持。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用通俗的话解释,就好比一群人一起做坏事,有的人是主导策划,有的人只是帮忙打打下手、跑跑腿,那打下手、跑腿的人就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在这个案例中,杨超律师通过详细梳理当事人的行为,发现我方当事人在整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中,并没有起到主导和策划的作用,只是受主犯安排做了一些辅助性工作,符合从犯的认定条件。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对当事人从犯的认定,为其获得从轻量刑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三)深挖情节,庭审抗辩显锋芒
在明确了当事人从犯地位的证据基础后,杨超律师并未停止。她进一步挖掘当事人案件中的多项法定从轻情节。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主观恶性较小,未从中获取高额违法收益;涉案部分税款已由下游企业补缴挽回国家损失等。杨律师对照刑法关于共同犯罪、坦白、涉税案件退缴挽损的相关规定,严谨地撰写了完整的书面辩护意见。
庭审中,控方坚持按照全案涉案金额对当事人量刑。面对这种情况,杨超律师毫不退缩,直击核心争议。她当庭针对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进行重点抗辩,清晰地区分了主犯的组织策划行为与我方当事人次要、辅助的执行行为。并且逐条说明坦白、税款补缴等从轻量刑事由,充分论证了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
(四)判决落定,从轻量刑展成果
最终,审理法院采纳了杨超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我方当事人在整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结合坦白、税款部分补缴等从轻情节,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适用罚金刑。相较于该案主犯的刑罚结果,当事人获得了从轻处罚,降低了本次涉税犯罪带来的刑罚影响。当事人及家属对辩护结果认可,这也是对杨超律师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肯定。
在吉林宝音律师事务所,还有不少像杨超律师这样的专业律师。他们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在复杂的案件中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如果你也遇到法律问题,不妨相信吉林宝音律师事务所,相信像杨超律师这样的专业团队,他们会用专业和真诚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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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律师
吉林宝音律师事务所执业地:松原
擅长: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律师简介
杨超律师,吉林宝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劳动争议、合同侵权等,在执业过程中一直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人诚恳,细心,乐观,稳重。本着对工作用心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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