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广州从化,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女律师黄诗韵。她是
广东从盈
律师事务所民商事案件负责人,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至今有十余年执业经验。作为
从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从化区建筑业协会法律顾问,她扎根从化本土,熟悉本地司法环境和办案流程。黄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事、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等领域案件,秉持“以专业赢信任,用实干护权益”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
供货商把货物赊出去后,若买家合伙经营,欠款时互相推诿,会让供货商头疼。比如有一家农资门市部,赊账给两人合伙的香蕉农场价值10万的农资,货款却难以收回。
某供销合作社生产资料门市部(以下简称“农资门市部”)从2023年3月开始,分15次向何某某与刘某某合伙经营的香蕉农场供应肥料、杀虫剂等农用品,货款总计101200元。每次送货都按要求送到某镇的香蕉农场,部分送货单有刘某某签名,部分则是何某某签字。2025年12月30日,刘某某出具《
欠条》,确认欠款101200元,并承诺于2025年8月30日前还清。
然而到了还款期限,何某某与刘某某互相推诿。刘某某称“该付,但我和何某某是合伙,一人一半”,而何某某根本不回应。农资门市部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向
法院起诉。
很多供货商遇到合伙人互相推诿时,第一反应是“谁签的字找谁”,这样可能让另一个合伙人逃避责任。黄诗韵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指出根据《
民法典》第973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所以,她把证明“两人是合伙关系”作为突破口。
黄诗韵律师迅速着手收集整理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
1.《欠条》:何某某与刘某某之间签订的《欠条》,明确记载了两人的身份信息及债务关系。
2.送货记录:手写送货记录,部分有刘某某签名,部分有何某某签字,能证明两人都参与了接收货物。
3.微信聊天记录:微信号为xx的使用者多次向农资门市部下单购货,2024年3月16日原告催讨101200元时对方未否认。立案后,黄律师查询当事人信息,确认微信使用者就是本案被告何某某。
庭审中,刘某某当庭承认两人是合伙关系,只是因为“协商不下来”才导致案件发生。黄诗韵律师依据收集到的证据,主张两被告系合伙关系,案涉欠款发生在合伙存续期间,根据《民法典》第973条,两被告应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最终采纳了黄诗韵律师的主张,判决认定何某某与刘某某为合伙关系,判令刘某某偿付货款101200元及利息(自起诉日起按LPR计算),何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诉讼费2324元由两被告负担。供货商关于货款、利息及诉讼费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
《民法典》第973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意味着,在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合伙人偿还全部债务,而合伙人之间的内部责任划分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合伙人在偿还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黄诗韵律师在办理此案时,没有被表面的签字、拿货情况所迷惑,而是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抓住“合伙关系”这一关键要点。通过全面收集和梳理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两人的合伙关系,从而让法院认定两被告应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种从法律规定出发,以证据为支撑的办案思路,是本案成功的关键。
维权要点
1.明确法律依据:牢记《民法典》第973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只有部分合伙人签字或拿货,只要是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所有合伙人都要共同负责。
2.收集证据:完整保存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签字、欠条等材料,特别注意收集能证明“两人是合伙关系”的材料,如
合伙协议、共同经营的照片、两人之间的债务确认文件等。
3.借助专业律师:专业商事律师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帮助当事人在复杂的合伙关系中找到最有利的追偿路径。
风险提示
1.证据缺失风险: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合伙关系或债务事实,可能会导致维权失败。因此,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2.时间风险: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一旦发现欠款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追讨,必要时尽快向法院起诉。
在遇到合伙债务纠纷时,当事人要保持冷静,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选择专业的律师提供帮助,能大大提高维权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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