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房产纠纷 > 房产析产怎么办理

房产析产怎么办理

2019.04.0916788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如果婚姻走到了尽头,需要离婚才能解决问题,也只能离婚了。离婚后,房产分割成了大事,那么,房屋析产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的大致流程如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的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的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
具体应提交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析产协议书(或者是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4、当事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5、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及复印件;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表。
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析产手续,需出具委托书,受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析产,还需提交《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
法律依据: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