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婚姻家庭 > 探视权起诉状

探视权起诉状

2019.04.0314290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视频内容

探视权起诉状,与其它民事诉讼的诉状是一样的。行文的时候,题目写“民事起诉状”,接着,列明原告的身份信息,依次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民族,住址,电话。
然后另起一行,列明被告身份信息,和原告一样,依次写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民族,住址,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在某某时间以某某方式行使探视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对原告的探视权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原告与被告经法院判决离婚,判决婚生子某某随被告生活,但判决书中没有明确原告探视儿子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判决书生效后,原告多次提出探视儿子均遭到被告的拒绝。为保障探视权的行使,原告多次亲自或委托他人就探视权的具体执行问题同被告进行磋商,但未果。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探望权,故向法院起诉,望判如所请。
此致,某某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 01:24

    探视权起诉状怎么写

    第一部分为标题,要写“民事起诉状”。第二部分为原、被告的基本信息。第三部分为案由。第四部分为诉讼请求。第五部分...

    2019.01.266107次播放
  • 01:24

    探视权起诉状如何写

    第一部分为标题,要写“民事起诉状”。第二部分为原、被告的基本信息。第三部分为案由。第四部分为诉讼请求。第五部分...

    2019.10.133056次播放
  • 01:24

    探视权起诉状该怎样写

    第一部分为标题,要写“民事起诉状”。第二部分为原、被告的基本信息。第三部分为案由。第四部分为诉讼请求。第五部分...

    2019.10.133241次播放
  • 01:24

    探视权起诉状要怎样写

    第一部分为标题,要写“民事起诉状”。第二部分为原、被告的基本信息。第三部分为案由。第四部分为诉讼请求。第五部分...

    2019.10.133222次播放
  • 01:24

    探视权起诉状该如何写

    第一部分为标题,要写“民事起诉状”。第二部分为原、被告的基本信息。第三部分为案由。第四部分为诉讼请求。第五部分...

    2019.10.133087次播放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