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合同纠纷 > 超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超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2019.10.131776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因此,超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区别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如果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以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为原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于有过错的越权法人一方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应认定合同为有效。
如果法人越权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如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国家制订的要由专门部门专营专卖的规定,或者合同标的物属于限制流通物品等,这种情况下,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主讲嘉宾

范鑫豪

四川建投律师事务所

范鑫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324

    视频

  • 1914131

    播放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相关话题
推荐语音问答
推荐精选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