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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管制属于什么类型的处罚

2019.03.075952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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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也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不同的是,刑法对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对参家劳动的管制犯,应当同工同酬。此外,我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了: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综上,拘役和管制都属于刑法上规定的刑事处罚方法,都在一定的程度上限制或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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