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急总要用血,血液几乎来源于个人无偿捐献,我国目前血液缺口依然十分巨大。很多人在“无偿捐献”血液的时候,都会有疑惑,若非法分子强迫他人“买卖”血液,会是犯罪吗?
当然构成犯罪,涉嫌的是强迫卖血罪。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强迫卖血罪在行为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如殴打、威胁等,威胁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强行要挟,迫使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从而实施卖血行为。只要客观行为上实施了强制行为,逼迫他们卖血,则可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333条第二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而言之,自愿献血光荣,强迫卖血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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