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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

2019.10.17826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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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该在离婚同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分割处理。但也有一些情况导致离婚时有些财产未被处理,那么就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了。如果是离婚的时候,没有发现婚内对方有转移或者隐匿财产行为,离婚后发现的,那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被转移或者隐匿的共同财产。还有一些情况,比如说离婚时,因为特殊情况没有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后是可以要求再次分割的。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离婚时没有房本的房子,离婚时没有分割的,那在离婚后取得了房本,可以要求再分。离婚后再次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非常普遍,法律上还有一个单独的案由,叫离婚后财产分割,专门处理此类争议。但需要提醒一下大家,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有转移隐匿的财产,那需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否则就过了时效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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