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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过户需要配偶签字吗

2019.09.036551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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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过户属于配偶之间的赠与。要完成过户,首先,双方应当签订房产赠与书面合同,也就是常说的赠与书;其次,双方需携带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缴纳契税;第三,对赠与合同办理公证。虽然目前《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要求“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的规定已经废止,但办理公证可能降低以后产生纠纷的风险,因此还是鼓励办理公证。第四,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所以婚前财产过户是要夫妻双方达成房产赠与书面合同的,为降低纠纷风险还可对赠与合同办理公证,而后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不仅仅是需要配偶签字那么简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民之间赠予关系的成立,以赠予物的交付为准。房屋赠予过户,如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予关系成立;未办理房屋赠予过户,但赠予人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予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予有效,但应令其补办房屋赠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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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丁嫣律师婚姻家事团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丁嫣婚姻家事团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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