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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2019.08.2716573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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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要到各地儿童福利机构预约登记、办理相关手续。收养人首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其次,被收养人必须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无配偶的男性想要收养女性孩子,必须与收养的女孩年龄差在40周岁以上。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婚姻状况、居住地的证明;
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5.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6.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7.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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