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中很讲究一个限度,要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限度之内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则正当防卫人是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而要是防卫过当,给对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了。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不法行为人的侵害行为,是实施防卫时正在发生的和现实存在的;二是必须针对非法侵害行为人实施;三是正当防卫必须是出于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意图;四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没有以上四个条件为前提,就不是正当防卫行为,行为人也不能以此作为抗辩事由,行为人应当以自己名义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以正当防卫作为免责抗辩事由,免除该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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