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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新设合登记所需提供的文件有哪些

2018.08.161492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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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法人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文件: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投资者)关于新设合并和注销企业法人的决议;3、合并各方订立的合并协议;4、在报纸上共同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5、企业法人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6、企业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二、企业法人设立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2、合并各方订立的合并协议,以及合并各方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3、新设立的企业法人章程;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附资产评估报告);5、新设立的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投资者)资格证明;6、新设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和身份证明;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新设企业法人的住所使用证明;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法人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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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庞石磊

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

庞石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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