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的行为。当事人主观上知道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9:00-19:00)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
几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
李晓英
四川鑫天律师事务所
李晓英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视频
播放量
侵犯商业秘密刑事附带民事
侵犯专利权诉讼时效为
侵犯网络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上诉状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状
侵害经营秘密纠纷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