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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2018.11.1244214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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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那么离婚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吗?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第二,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该城市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第三,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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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陈微

四川天作律师事务所

陈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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