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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死亡后的遗产继承

2018.10.296422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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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情况下,不得提及的一个概念就是代位继承。《继承法》中规定,遗产继承按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关于代位继承,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4、继承人因违法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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