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法学硕士;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2008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代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并受邀在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针对法律热点问题发表点评。工作特点:表达能力强,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与解决方案,深受客户信任。擅长领域:离婚纠纷、继承遗嘱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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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贷方是钱的来源,借方是钱的使用。借和贷只是会计用中到的一种符号,并不是日常所谓借贷账户简单的划分为左右两方,在借贷记账法下,左边称为借方,右边称为贷方,一方登记增加,另一方登记减少。
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
目前人行公布贷款基准年利率:0-6个月(含6个月),年利率:4.35%;6个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1-3年(含3年),年利率:4.75%;3-5年(含5年),年利率:4.75%;5-30年(含30年),年利率:4.90%。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期限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中先扣除部分资金作为利息合法。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但一旦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后,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民间借贷二审发回重审不一定是改判。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原因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年利率36%约定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追诉期限适用的是刑事案件,借款纠纷属于民事案件,适用的是诉讼时效。2、借钱不还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双方可以协商延期还款,债权人可以给予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执行阶段,败诉方无力偿还债务,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实现债务。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经查实发现确实债务人没有可以执行财产的,中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