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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证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证需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等。

    孙政律师 2023.12.25 1214人看过
  • 行政许可事项是什么

    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以下事项:(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孙政律师 2023.12.21 103人看过
  • 施工员证怎么办理,怎么规定的

    施工员证的办理方法:施工员证一般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核实和颁发的,通常可以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一些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通过后进行发证,取得证书后一般需要年审,通常是三年一审。施工员证一般实行地域管辖,在行政辖区内使用,不跨省使用。

    孙政律师 2023.12.21 80人看过
  • 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什么

    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以下事项:(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孙政律师 2023.12.20 113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决定程序如何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孙政律师 2023.12.20 93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种类有什么

    我国《行政许可法》中所规定的行政许可的种类包括: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等。

    孙政律师 2023.12.20 60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范围是什么

    可作出行政许可的范围包括: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等其他法定事项。

    孙政律师 2023.12.20 102人看过
  •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行政许可的应如何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对于依法不需要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与申请事项无关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行政机关不及时告知申请人的,申请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上级行政机关投诉或者举报。

    孙政律师 2023.12.19 44人看过
  • 行政许可事项变更程序是如何的

    1、行政许可的变更,是指根据被许可人的请求,行政机关对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在许可被批准后加以变更的行为。许可证具有确定力。无论是对持证人还是对许可机关,许可证一经颁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2、变更的原因可能是活动内容、方式或性质发生改变,原许可证不能适用。

    孙政律师 2023.12.19 92人看过
  • 行政听证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听证时间之所以规定了两个时间,是因为行政处罚所规定的听证时间是三日,听证许可所规定的听证时间是五日,因为为两个不同的行政程序,所以规定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孙政律师 2023.11.06 319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