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分离是可以的,但是我国公民对于土地只拥有使用权,所以当国家将土地用权收回时,房屋所有权也是一同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不同的两种权利,但是彼此之间又拥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商标所有权可以和使用权相分离,因为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关系是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有区别的。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现行的对抵押的一个定义来看,一个物品一旦设立了抵押权,如果当时到时候不能及时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变卖抵押物来实现实现偿还债务的目的,因此,只有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为财产设立抵押权,其他人无权设立抵押权。在农村,土地就是农民唯一的生产资料,祖祖辈辈以耕地为生,那么土地对于农民来说非常重要,但是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归整个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呢,涉及到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否可以抵押,从法律和现行的政策来看是不允许抵押的,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乡镇、村企业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但是乡镇村企业的厂房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被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