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用人单位向童工或其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因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用人单位向童工或其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因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等等。
《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
处罚:1、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2、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个国家对于儿童的保护都是重点关注的,我国当然也是特别关注,每个孩子都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在童年期间当然得好好学习快乐的生活,而有些黑心商人未来廉价劳动力雇佣一些童工来做事等等。
使用童工会有下列处罚: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并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处罚;2、如果用人单位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还可以按上述标准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则会吊销单位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