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 > 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024.04.24 合同纠纷 350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以下这些:
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三、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五、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

    聂俊律师 2018.11.10 670人看过
  •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李键键律师 2019.08.20 39670人看过
  • 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聂俊律师 2019.08.14 1201人看过
  • 民法典中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有以下这些: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4、诚信原则;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等。

    李键键律师 2020.11.14 2033人看过
  • 我国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李键键律师 2019.04.03 3074人看过
  • 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方面内容: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是指人作为人享有和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

    李键键律师 2019.10.11 5140人看过
  •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有以下这些:1、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4、情势变更原则。

    李宁艳律师 2021.04.26 1061人看过
  •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李康律师 2019.09.29 1170人看过
  • 刑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适用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司天双律师 2019.07.09 21098人看过

吴鸥翔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吴鸥翔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144

    精选解答
  • 159939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1诚实信用的原则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不诚实、不讲信用是经济交往中的大忌。目前,全国各级政府组织企业开展的“重合同守信誉”活动,就是为了促进合同当事人的诚实信用度,进而促进企业依法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2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
  • 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华律网小编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1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
  • 合同文本订立的基本原则
    合同在现在的运用中越来越广泛了,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有了合同我们的权利就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的签订是有一定条件的,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根据以上描述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 合同订立有哪些基本原则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常识吧,希望小编能够帮助到您。1.
  • 物业服务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1.主体平等原则......更多关于物业服务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符合民法典合同编基本原则吗 为什么
    你好,请问你的具题问题是什么,可以说的清楚一些。
  • 订立劳动合同有什么原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这违背了民法典的哪项原则
    您好,请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和诉求详情可私戳电联或到所咨询,根据您的情况和诉求进行解答。
  • 民法的基本原则
    你好,具体可点击头像咨询陈律师
  • 民法典中如何订立买卖合同
    你好,具体是什么买卖合同?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