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条件之后即可办理。一般居住证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有关办理居住证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房产证复印件、本人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半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居委开的居住证明、社保缴费单。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拿着备案证明去居委会缴费和开居住证明所需资料:一张一寸照片,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中心开的备案证明等资料。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没有也可以的,只要可以证明居住地址。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深圳窗口办理居住证流程:1、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2、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
1、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2、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