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深圳窗口办理居住证流程:1、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2、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办理居住证流程:1、拍摄居住证使用照片,需具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2、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暂住资料到相关办事处或派出所进行办理;3、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居住证签注程序: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xx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2、工作人员核对申办人的居住证证件信息;3、信息系统后台比对申请人的就业、住所、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办理条件:拟在宁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员,年满16周岁的应当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注: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非南京市户籍人员,拟在宁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自到宁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证有效期满的,持证人须在期满前三十日至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延期手续。未按期办理延期手续的,停止计算连续居住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