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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2021.11.27 劳动纠纷 127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职工的工伤赔偿有下列项目:
1、辅助器具费;
2、停工留薪期工资;
3、医疗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外地就医交通费;
6、康复治疗费;
7、生活护理费;
8、伤残津贴;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丧葬补助金;
11、供养亲属抚恤金
1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律师提醒】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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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事故赔偿的项目

    工伤事故赔偿的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张燕鹏律师 2019.08.02 1067人看过
  • 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包括以下这些:(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

    王伟浩律师团队 2020.10.16 1237人看过
  • 工伤事故应赔偿哪些项目

    工伤事故应赔偿这些项目:(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

    王伟浩律师团队 2020.10.16 931人看过
  • 工伤事故单位承担的赔偿有哪些

    员工工伤,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以下这些费用:(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王伟浩律师团队 2020.10.17 1368人看过
  • 工伤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事故赔偿的标准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康复医治费、辅佐用具费、停职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袁超律师 2019.07.15 1947人看过
  • 工伤事故有哪些赔偿

    工伤事故有哪些赔偿:(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张燕鹏律师 2019.08.06 1210人看过
  •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的

    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事故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我国法律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等。

    袁超律师 2020.06.18 1088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张燕鹏律师 2019.08.21 1064人看过
  •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张燕鹏律师 2019.08.21 1033人看过

刘峰飞

河北精忠致远律师事务所

刘峰飞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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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以及工资情况才能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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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请问伤情如何?
  • 2022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你好,工伤主要分为四步骤,第一,伤情治疗;第二,认定工伤;第三,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第四,赔偿。赔偿是最后一步,若前期三步未做好,会对你赔偿有所影响,比如:工伤认定时效,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材料的准备,鉴定时间,还有伤情治疗方案等等,任何个步骤出问题都会影响后续处理,如需进一步了解可联系我们,我们会为你提供一整套免费的赔偿项目清单和金额,不管之后你是自己理赔处理还是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 2022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你好说一下情况呢。
  • 2022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后如何进行索赔?四步走: 第一步、工伤认定 适用主体:1、职工:就职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工伤,由单位支付,具体办法另行规定)。2、雇工:受雇于个体工商户。 (一)认定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受伤: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2、因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与工作有关。3、因暴力等意外受伤: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履行工作职责4、上下班途中受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5、因工外出期间受伤: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6、职业病7、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死亡: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8、维护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抢险救灾等。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待遇。 (二)不认定为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1、故意犯罪2、醉酒或吸毒3、自残或自杀。 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或近亲属认为是工伤,单位不认为是工伤 (三)申请时间:1、单位申请: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保部门,特殊情况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则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单位负担。2、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单位逾期不申请的,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申请。 社保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事实清楚的应于15日内作出。 (四)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职工伤害程度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五)不服处理决定:对不予受理决定、终止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则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医疗费。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 (一)鉴定类别: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分为三个等级,由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二)申请:1、申请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2、申请时间——自伤情相对稳定后或停工留薪期满的,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3、申请材料——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不服鉴定结论: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再次鉴定与复查鉴定的期限(60日,可延长30日)同首次鉴定。鉴定费及医疗检查费,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基金支付,未参加的由单位支付。 第三步、劳动仲裁(前置)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 (一)适用情形:1、确认劳动关系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3、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4、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5、除名、辞退、辞职、离职 (二)仲裁时效:1、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例外情形: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管辖问题: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四)不服仲裁结果: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四步、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以上内容有帮到您,请予以回答律师好评,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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