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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了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一)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条件外,至少有一个发起人是外国股东。(2)公司注册资本应为注册机关注册的实收股本总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和持有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25%。(3)发起人认购公司全部股份;(4)有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公司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6)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张福昊律师 2024.04.29 33人看过
  • 公司股权能被继承吗

    公司股权可以继承。根据《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张福昊律师 2024.04.29 29人看过
  •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怎么走

    公司股权发生转让的程序如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为国有、集体企业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10、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张福昊律师 2024.04.29 31人看过
  • 公司法对清算组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关于清算组的规定有: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张福昊律师 2024.04.28 46人看过
  • 大股东能收购自己的公司么

    大股东能收购自己的公司,可以采取转让股权的方式。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价格合理,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转让协议有效。

    张福昊律师 2024.04.28 47人看过
  • 法院判决解散的公司怎样进行清算

    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可以自行清算,也可以由法院组织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张福昊律师 2024.04.25 74人看过
  • 法人死了多久自动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公司注销就意味着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灭失。

    张福昊律师 2024.04.25 70人看过
  • 什么是合伙企业债务

    合伙企业债务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以合伙企业名义发生的所有公司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同于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主体是合伙企业,其偿还担保是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及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

    张福昊律师 2024.04.24 59人看过
  • 公司解散了却没有进行清算怎么办

    1、债权人直接起诉股东,要求法院判令股东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理由是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参加诉讼,但是此时公司尚未进行注销登记,企业的法人资格还存在,公司仅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企业债务。2、债权人认为公司虽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未被注销,其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其仍然可以参加诉讼;企业法人资格仍存在,但是解散之后,企业已经丧失实际的履行能力,对债务应由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分配。3、对于不组织清算的时候我们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组织清算,如果相关机构不进行受理;那么债权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职责或要求其对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4.04.24 61人看过
  • 委托代理合同是否要计征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定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沈辉律师 2024.04.24 1976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