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龄超过十五年,被用人单位合法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龄十五年一般需要支付十五个月的工资,此处的工资是指职工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合法辞退的条件有:1.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职工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为十二年,即需支付十二个月的工资。
工龄超过20年赔偿标准如下:1、若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2、若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提前30天通知离职,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规定如下:1、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满20年工龄年假15天,不含公休假日。事假天数要扣除。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如果就工龄认定问题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其工龄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工作一年0.5元调整为1元。工龄津贴按本人实际工龄计发。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属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继续工作的,可以按实际工龄计发工龄津贴。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