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0:00)
相关语音问答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根据省公安厅要求,山东各地市开始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简化新生儿落户程序,推行落户新政。新生儿落户与社会抚养费脱钩。今后,《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出生人口户口登记的法定证件,无需村(居)或乡...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申请材料①父母双方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原件,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②非婚生新生儿上户的,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证...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