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华律会员律师李盼
两个人过日子不可能不发生矛盾,两人因为日常小事发生争吵很正常,如果日常的争吵和口舌之争都纳入家暴中,那全中国几乎所有的家庭都存在家暴的行为。因此,通常的吵架冷战可能不属于家庭暴力,但当吵架冷战上升到经常性谩骂、恐吓,给家庭成员造成了身体或是精神侵害时,将可能构成家庭暴力。这是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第二条明确增加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就是将我们常说的“冷暴力”纳入了家庭暴力保护的范畴。
日常的争吵有可能因为事情的严重性升级成家暴,此时就需要做好相关的证据留存,将对方实施暴力行为作为证据提交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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