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综合 > 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案件是一审终审吗

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案件是一审终审吗

2020-05-21综合收听量2083举报

语音内容:

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案件以特别程序审结,是一审终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洪晔

洪晔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洪晔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112

    语音问答

  • 256145

    收听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