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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期间能离职吗

2019-10-18公司法收听量4027举报

语音内容:

可以离职,但最好清算后离职,公司破产员工有权要求结算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公司在宣告破产后,紧接着就是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在清算后公司也就消灭了法人资格。此时公司既然都不复存在了,那么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自然也就要解除,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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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登贵

何登贵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何登贵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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