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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吗

2019-10-11婚姻家庭收听量1936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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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中,涉及房屋继承的特别多,如何保证遗嘱真实有效并且顺利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明白以下问题。
我国《继承法》的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多份遗嘱,有公证过的遗嘱,有没有公证过的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它在各种遗嘱中的效力最高。当有其他形式的遗嘱与公证遗嘱发生冲突时,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并不是遗嘱必须办理公证,只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相对其他形式的遗嘱效力最高。因此,为方便遗嘱顺利执行,可采取此种形式。办理公证遗嘱相关手续,可咨询当地公证处。
之后,我们可以带着公证过的遗嘱到房产部门直接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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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苗莉莉

苗莉莉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苗莉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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