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在当今社会其实也是屡见不鲜的,主要是因为现在的离婚率很高,而在解除了上一段婚姻关系之后,每个人都还是有再次追寻幸福的权利,因而就会出现再婚的情况。但是有一种情况是双方在离婚时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者条件,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另一方不得再婚,那么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对方不能再婚吗?答案是离婚协议中限制对方不得再婚的条款是无效的,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任何人不能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在离婚协议中以对方不得再婚为条件,达成一些条件是违反社会伦理道德和善良风俗的荒唐怪事,更是严重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但是这种包含对方不得再婚的离婚协议并非所有内容均无效,仅仅是约定不得再婚的条款无效,不影响包括其他部分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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