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夫妻离婚,会考虑财产如何分割,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选择将房屋给子女,那么,这样的约定有效吗?
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这种处分行为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其实就是对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离婚时处置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有所有权的房屋,这样才有处分权。离婚协议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经双方协商以后,一致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婚生子的约定,是赠与的条款,只要没有合同无效等事由,该赠与的内容即是有效。
因此,赠予行为有效,但子女如何行使该权利。如果子女已成年,可以独立行使该权利。如果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是属于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赠与有效。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赠与行为还是需要经法定监护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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