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审准备阶段
1、查明当事人身份。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宣读内容是否与收到的一致;
2、分别讯问被告人
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控辩双方交叉讯问被告人。讯问顺序是 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
三、举证、质证阶段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四、法庭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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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语音问答
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开庭程序包括1、起诉。2、审查。3、立案。4、审理。5、宣判。
庭审准备阶段:1、查明当事人身份: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刑事诉讼开庭审理流程如下:(一)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 (二)法庭调查;(三)法庭辩论;(四)被告人最后陈述;(五)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六)宣判。
离婚案件的庭审程序由法院的审判员主持,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最后,审判长宣布闭庭,各方等待法院判决。
首先,查明当事人身份。其次,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诉讼参加人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权利;其次是法庭调查阶段;第三是举证、质证阶段;第四是法庭辩论,然后被告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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