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在缴纳完社会抚养费后就可以正常落户了。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0:00)
相关语音问答
陈林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陈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语音问答
收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