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刑事辩护 > 失职渎职类违纪行为的认定

失职渎职类违纪行为的认定

2019-06-29刑事辩护收听量904举报

语音内容:

认定失职渎职违纪行为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在监督过失的场合,监督者应当预见自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可能致使被监督人的违法行为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其次,行为人有滥用职权、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行为;在监督过失的场合,则是监督者懈怠职守,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监督义务,没有正确地实施监督行为。
再次,失职渎职行为人(含监督者)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支配可能性。过失渎职犯罪因果关系是复杂多样的,存在着多因一果、多因多果等情形。
值得研究的是,对单纯的滥用职权行为能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常情况下,失职渎职违纪的成立,要求产生危害后果,单纯的失职渎职行为,一般不以违纪论处。但是某些法律法规作了特殊规定,需要引起重视。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赵江律师团队

赵江律师团队

四川卓江律师事务所

赵江团队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135

    语音问答

  • 1879695

    收听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推荐视频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