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刑事辩护 > 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

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

2019-07-02刑事辩护收听量2380举报

语音内容:

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二个以上主刑。如前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附加刑,又称从刑,是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附加刑的种类有: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依据刑法的规定,主刑和附加刑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刑罚的使用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高槐

高槐

四川荣恩律师事务所

高槐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77

    语音问答

  • 203560

    收听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