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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管辖权异议情形有哪些

2019-04-26行政诉讼收听量2328举报

语音内容:

根据我国《仲裁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若存在如下几种情况之一,仲裁庭可能对相关争议不具有仲裁管辖权:
(1) 当事人之间不具有仲裁协议;
(2) 仲裁协议的达成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 协议没有明确的仲裁事项;
(4) 争议事项超出了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
(5)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6)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7) 一方采取协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8) 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的;
(9) 同时约定了仲裁和诉讼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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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凡玉

孟凡玉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孟凡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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