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与离婚协议书的区别就在于净身出户的一方表明自己愿意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其他与离婚协议书大致相同。
第一点,必须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一方自愿放弃所有共同财产。
第二点,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作出处理意见,如: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教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共同财产全部归属一方,写明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等事项。
第三点,协议书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限制一方的合法权利。
第四点,协议书一式三份,里面的内容不得私自涂改,并且需要在婚姻登记员前进行签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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