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因为不同阶段的法定期限均不尽相同,即只要超过期限后既不办理延期也不移送下一阶段就属于超期羁押,例如刑事拘留37天后既未批准逮捕也未取保候审、批捕后2个月既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也未延长逮捕期限等,这些都是属于超期羁押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羁押后到判决的时间不是恒定的。因为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具体案情,时间会有很大的差别。审理期限也会根据具体案情而不同。一般而言,侦查羁押期不能超过二个月,有法定事由可以申请延长羁押或重新计算羁押期...
法律并没有规定羁押多长时间必须判刑。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须先后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才能终结,由法院判决后送达相关机关执行。
无论是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还是法院审判阶段,都有可能羁押,只是时间不同,现对公安侦查阶段批准逮捕前的羁押期限进行阐述。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