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婚姻家庭 > 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2018-12-28婚姻家庭收听量598举报

语音内容:

如果有以下情况,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或该精神病人除配偶之外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作为代理人向法院起诉离婚;
(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解除婚姻关系。
(4)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存在的事实婚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婚姻登记处或法院办理解除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5)双方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不论双方能否达成协议,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 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19-09-17有 514 人听过
  •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行政权属纠纷裁决案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工伤保险案件;对价格违法的处罚等等。

    2019-10-17有 2336 人听过
  • 质押需要登记吗

    质押登记是指中央结算公司按照回购双方通过中央债券薄记系统发送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在融资方债券托管账户将回购成交合同指定的债券进行冻结的行为。以债券为质押进行回购交易,应办理质押登记。

    2018-06-29有 2537 人听过
  • 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无效协议是指协议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无效协议的原因有以下几种:①订立协议主体不合格;②订立协议内容不合法;③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

    2018-09-20有 1190 人听过
  • 登记结婚需要什么

    内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018-09-06有 1579 人听过
作者
韦勇

韦勇

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

韦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215

    语音问答

  • 1914149

    收听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