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直接上市,必须经过股份制改造,并且成功在交易所挂牌才可以成为上市公司。
也就是说,有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也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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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公司上市并无具体的融资轮数的限制,完全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条件。就融资本身而言,对企业即是寻找投资人资金的过程、也是在发展过程中寻求合作伙伴共赢的过程。
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在法律意义上不属于上市公司。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上市公司是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新三板上市的企业不公开发行,也不公开销售。
符合我国有关海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净资产不少于4亿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
有限责任公司在整体变更时,应当由董事会拟定出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将公司变更的目标、依据及其他技术性问题作出初步的规划和设计,如变更后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的规定和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