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之中,夫妻之间感情问题频出,离婚是非常常见的,根据中国婚姻法,夫妻双方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到冰点的话,一般会选择协议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通过对离婚的一些相关事项进行协商来达到和平离婚。协议离婚也叫两愿离婚,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我国婚姻法并没有将分居作为协议离婚的条件。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3份,双方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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