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0:00)
相关语音问答
如果老人年迈以后,精神或者身体原因,已经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应当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等...
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方面合法权益;代理被监护人参加各种民事活动;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等。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如需变更监护权,可以双方之间协商好,并到法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担任监护人首先应该按照法定监护人的规定,由相关人员按顺序担任,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担任监护人,但须经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变更监护人的程序主要有: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2.申请变更监护人;3.法官裁判变更。
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书
免费查看法律规定监护人证明有哪些
免费查看监护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免费查看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书.doc文档
免费查看法定监护人委托书
免费查看法定监护人同意书
免费查看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