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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2018-11-15交通事故收听量2706举报

语音内容: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一年,没有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8条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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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宁实习

王宁实习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王宁实习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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