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此前已被明确列入公安机关不予开具证明范围,无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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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滨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陈海滨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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