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因此,为保护合法权益,施工合同各方尽量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履行施工合同,施工人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保存好施工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任何一方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
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合同法》规定: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
合同的部分无效可以是量上的部分无效,也可以是质上的部分无效。量上的部分无效是指合同有一部分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可以将范围之外部分确认为无效。质上的部分无效是指合同的一个条款或者数个条款确...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一些债权债务的情形比较特殊,我国法律规定不得进行转让,那么此时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让也是无效的。
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无效的合同,如果工程已实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结算。